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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2   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类型: 政策解读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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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日前,四川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方案》提出,我省将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力争3年培养3万名左右企业新型学徒。大力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根据其意愿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加大技能扶贫工作力度,实施“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在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如何激发培训主体活力?《方案》指出要健全多元培训体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对新建的省级项目分别给予每个300万元和30万元的经费补助。发挥职业院校基础作用,职业院校可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还要发挥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作用,创新拓展培训内容,推进基础能力建设。

在补贴政策上,《方案》明确,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高校学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方案》强调,要落实现有补贴政策,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可作为培训对象纳入政策范围。加大资金筹集和支持力度,企业要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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